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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化: 人民日报:在依法治理和改革创新中推进安全生产事业

2014-12-17

 

架红线 转作风

在依法治理和改革创新中

推进安全生产事业

2014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一年。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十八届四中全会又做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8月31,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正式实施,为推进依法治安提供了强大法律武器。

  一年来,全国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理,坚守安全红线,着力安全发展,使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势头。截至11月底,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和6.1%,重特大事故数量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5%和18.3%,煤矿连续20个月无特别重大事故。

  回望201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概括为两句话:明责、建制、修法、架红线,改革、创新、担当、转作风。

明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千斤重担众人挑,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要责任,把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作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关键,扎实推进了“三级五覆盖”工作。

  所谓三级,就是省、地、县三级。

  所谓五覆盖,就是“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全覆盖。

  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11月24日赴青岛中石化“11·22”东黄输油管线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现场指导救援所作重要讲话时提出的,是对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重大创新。对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抓住机遇,顺势而为,要求全系统抓住不放,全力推动,务必在2014年底实现省地县三级全覆盖,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领导和组织保证。

  “三级五覆盖”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规律,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响应,纷纷出台文件,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

  目前,全国31个省级党委政府制定了“党政同责”具体规定,还有1个省份也将于年内出台;30个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市、县级政府分别达到85.1%和89.7%;所有省份落实了“一岗双责”;加大了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量化考核权重;省、地、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全部实行了每季度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制度,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为强化政府监管注入了动力。

 

建制:用制度筑牢安全生产红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注重事故原因深度分析和规律性研究,从法规制度和管理上堵塞漏洞,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把不安全生产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针对近年来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现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关键环节基础上,出台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

  借鉴煤矿成功的经验,安监总局又分别在化工、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相继出台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江苏昆山“8·2”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派出多个暗访暗查组奔赴各地,对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外资企业、有粉尘生产的类似企业,包括煤矿、面粉、糖类、纺织、硫磺、饲料和所有金属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梳理类似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事故原因,仅仅用了13天时间,于8月15出台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安监总局抓住关键环节、要害问题不放,最近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通过既简单又明了、易操作好执行的规定条款,让企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告其安全风险,让群众尤其是企业从业人员充分了解企业安全风险,监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倒逼企业搞好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保障从业人员以及企业周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发展。

  “这些规定,条条都是‘生命线、责任线、高压线’,条条都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经验教训,必须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说。

 

修法:为依法治安提供法律武器

  2014年8月31,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并于12月1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新的里程碑,揭开了依法治安的新篇章。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共114条。新增17条,修改67条,新增和修改的条数占了一大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精神,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

  新《安全生产法》可谓亮点纷呈。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新问题、新特点,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庄严地写入法律,明确了“生命至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并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方面实现突破和创新,为安全发展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通观全法,几条原则贯穿始终,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政府监管是关键,严格行政处罚是保障。而这些,无一不指向保障人的生命安全。这正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法律的完善,并不代表法治的施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治的目标在于良政和善治的实现。贯彻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一方面要依法依规,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深刻吸取教训;另一方面,要形成“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的机制,增强法律的震慑力和约束力,促使企业走上抓预防、抓治本的轨道。

  法律的实施,必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注入强劲动力。

 

改革:为安全生产引航助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中央确定的改革“大盘”中,安全生产领域6个方面的改革重点跃然其中。

  一年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从顶层设计到组织实施,力大而步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亲自挂帅,分设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规标准体系、考核指标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行政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体制机制6个改革专项,制定了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明确了9条改革路径和25项预期成果,12个课题研究同步展开。

  以“党政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做到“三级五覆盖”。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2015年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提前至今年完成,取消下放7大项19子项,均超额完成国务院提出的50%的目标任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取消安全培训资质认定,实行安全培训社会化。

  在地方,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党委主要负责人对亿元GDP事故死亡率控制指标负重要领导责任、规范市级安监部门行政审查委托权限、发挥市场机制的助推作用、专家查隐患、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机制等创新性做法,正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焕发生机与活力。

 

创新:提高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能力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核心动力和源泉。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今年4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吸取经验教训基础上,研究制定煤矿安全生产“1+4”工作法,目标直指推动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就是要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就是要刚性执行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扭住警示教育不放,深入开展千名安监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打响50个重点县攻坚战。

  “1+4”组合拳,切合实际、直抵要害,传承创新、纲举目张,持续发力、威力已显。今年1至11月份,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和10.6%;截至10月底,重点监控的50个煤矿重点县中有21个县煤矿事故为零,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6%、40.5%

  去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首次提出“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在全国建立执行了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查暗访”制度,要求司局级以上干部带队暗查。“四不两直”使暗查人员看到了真情况、发现了真问题。屡次检查,屡有收获。如今,暗查抽查已成为全国安监系统的一项刚性制度,形成常态。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开展“暗查暗访”检查9.3万次,跨地区、跨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9万次。点评制度是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后的又一创新。自去年7月杨栋梁对全国32个统计单位首次实行点评制度以来,该项制度已经成为一种面向全国各地、重点行业领域、中央企业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打蛇要打三寸,牵牛要牵鼻子。”国家安监总局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县实行重点监管,无疑牵住了制约安全生产的“牛鼻子”。对近5年来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逐一排查分类,在全国2853个县中,筛选出182个安全生产重点县(煤矿50个、非煤矿山50个、危险化学品60个、烟花爆竹22个),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范围,与省市联手连续两年进行跟踪特殊监管、直接指导,每周一分析、一点评,发现突出问题,一竿子插到底。

  “黑名单”制度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这两年研究探索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将已经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列入“黑名单”,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让社会监督,建立全国重点行业企业信息互通平台。今年以来,安监总局公开曝光公告“黑名单”企业2300余家,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担当:敢于负责 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时时、事事、处处,都可能“闯激流、涉险滩”。怎么办?迎难而上,破难而进,抓安全生产必须敢于担当。

  回顾征程,许小刚、谷林、陈亚平……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一位位英模“聚是一团火,散如满天星”,他们或“不到现场、浑身发痒”,或“用生命盯住安全”,在各自岗位上攻坚克难,成为促进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

  在全系统,伴随着见贤思齐蔚然成风,千千万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情更加真诚,“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信念无比坚定。“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他们在学中练,在练中学,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牢坚守着“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

  11月1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中石化两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原油管道下达停止输油指令。几天后,又对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106煤矿、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分别下达了停止生产指令和停止建设指令。这是“实”字担肩、勇于负责、从严治企、从严治矿的鲜明体现。

  处罚不痛不痒,教训就没法入脑入心、刻骨铭心。近年来,安监总局坚持以最严厉的手段,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去年发生的49起重特大事故已全部结案、今年1—11月发生的37起已结案24起,平均每起重特大事故追究责任人22人。

  事故查处的目的是为了深刻吸取教训,血不能白流,功夫不能白费,时间不能白花,“主要教训要能说出个子丑寅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那是不行的。”杨栋梁说。

  有群众反映,少数监管监察人员执法不严、作风不实。对此,安监总局党组认真分析、严肃对待,严于律己、从严治内,聚焦“四风”、改进作风。“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查出隐患问题一罚了之、发生事故一停了之、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一挂了之、有关会议一开了之、事故通报一发了之”的问题,总局党组出台了《关于转变作风强化工作落实的若干规定》,着力解决作风不实、重视不够、律己不严、行为不端、服务不优等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安监总局党组迅速出台实施意见,对监管对象宴请“零接受”、对各类会员卡“零持有”、对经营性娱乐场所“零接触”、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四个零”要求,成为约束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行为的底线、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