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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2014-12-1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201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印发后,总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研究,并结合实际印发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责任司局和单位。同时,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到位。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细化部署情况。

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部署,总局认真研究、分解、细化相关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目标,并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厅函〔2014〕109号),将八个部分的相关要求拆分成25项具体工作,分别提出了要求。

在事故调查报告公开方面,一是向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督办通知书,明确要求事故调查报告经批复结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将“事故结案后,请及时在媒体上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写入对各省(区、市)上报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核意见中。三是在事故批复结案后,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在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全文发布,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全文公开的事故调查报告地址链接到总局政府网站“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专栏中相应的督办通知书后。四是每半年发一次通知,对总局挂牌督办事故的调查报告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结案后的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行统计通报。

在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向有关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发布事故警示通报信息及灾害预警信息机制,同时在总局政府网站的“灾害预警及事故警示通报”栏目中向社会公众发布。

在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方面,2014年5月5发布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4〕55号),明确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对上一季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在各类暗查抽查、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信息,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引发较大以上(含较大)事故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央视、新华网等中央主流媒体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发布。

二、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信息解读、舆情监测、微博微信等方面情况。

(一)强化信息发布工作。2014年以来,总局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安全生产信息15242条,发布公文类信息279条;编辑出版《公告》12期,收录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规范性文件162篇。

(二)加强信息解读,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2014年以来,制定出台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布制度》,明确总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席一次国务院新闻发布会,总局新闻发言人每季度出席一次;总局每月召开一次自主发布会,并不定期组织各司局主要负责人到新华网做客访谈。今年总局新闻发言人出席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共4次,其中,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发布1次。在中央政府网、新华网开展访谈9次。发布法规制度,做到了同步发布政策解读。从去年底到目前,总局相继出台了煤矿“双七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三个十条”,严防企业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双五条”,隧道施工安全九条、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等八个方面的规章制度,每个制度都同步跟进政策解读。

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新闻队伍建设的意见》,初步建成了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记者和通讯员、网络评论员、监督员五支队伍,目前已达到4000多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回应,对重点工作举措进行解读。

(三)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提升公开实效。一是强化总局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系统,目前已完成系统开发、服务器部署和安装调试和系统测试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政府网站群调研和顶层设计,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省级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三是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在总局网站开辟“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动漫视频栏目。四是对现有政府网站服务能力进行全面提升,进一步加强总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建设总局门户网站搜索引擎与全文检索系统。

(四)加强舆情监测分析。总局印发了《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网络舆论工作的意见》,对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印发了《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应对预案》。一方面,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系统建设,组织舆情部门及时收集掌握舆情动态,以周报、专报、动态等方式为总局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协调总局通信信息中心与新华网舆情中心的战略合作,共建“中国安全生产舆情中心”,实现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系统完善升级建设。

(五)搭建微博微信平台。总局在加强改进两报、两网和两刊的基础上,全力强化新兴媒体建设,在腾讯网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并与省级、市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官方微博微信实现对接,形成“双微”矩阵。在人民网、新浪网开通了官方微博。目前微博微信粉丝突破240万人,共计发博文960篇。在新华网开通了《安全中国》专栏,建立了政府网站微门户系统、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安全生产手机报、卫星电视传输平台、数字传播中心、电视中心和网络电视台。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公共监管信息重点工作公开情况。

(一)在事故调查报告公开方面。总局在《关于转变作风强化工作落实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必须到位,防止一挂了之,除依法保密不宜公开的内容外,督办责任单位要将所有挂牌督办的事故调查报告在政府网站全文主动公开,同时向社会发布新闻。要求事故通报必须警示教育到位,防止一发了之。事故通报要在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典型事故通报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等方式,在主流媒体发布新闻,扩大社会知情面。要求建立“一厂(矿)出事故、万厂(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工作机制。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及时发布较大以上事故和重大隐患警示信息。基于舆情收集系统专门开发了动态检测工具,及时将各省级监管监察局政府网站发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在总局政府网站上转载发布。

初步统计,2014年以来,全国共批复结案47起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督办的重大事故和非法违法较大事故,全部向社会公布了调查处理情况。其中全文在政府网站公开事故调查报告的有46起,另外1起年底前公开。目前,已有131起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督办的事故在批复结案后,向社会全文公开了事故调查报告,并在总局政府网站上作了链接。

各地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的比例。江苏省制定了《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要求较大事故查处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及纸质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今年前10个月,江西网上发布较大事故调查报告10起,其中有5起是2014年发生的较大事故。北京市对今年前10个月发生的3起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部进行了全文公布。福建今年前10个月批复结案较大事故14起,全部全文进行了公布。2014年前10个月,广西在各级政府网站发布较大事故调查报告13起,其中10起为2014年发生的较大事故。

(二)在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方面。2014年至今,已发布灾害预警和事故警示通报信息共108期。在总局应急指挥大厅部署了事故与应急信息快速侦测与呈报系统,以便应急值守人员及时从网络获取事故和舆情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社会热点,提升了信息公开效率。

(三)在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方面。前三季度分2次发布了上半年和第三季度在各类暗查抽查、督查检查等行动中,发现的44家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信息。另外,根据总局按季度发布的规定,分别发布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重特大事故责任企业“黑名单”30个。

四、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办事过程和结果公开。明确由政法司负责牵头,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2014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大项,加上2013年取消的安全培训资质审批事项1大项,取消下放比例达到50%(小项比例达到62.8%),超额完成国务院提出的二分之一的目标任务。

已对2010年至2013年期间发布以及近年来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318件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其中244件规范性文件已完成重点清理。

二是加强“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公开。明确由办公厅负责,在总局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分别于4月18、7月18在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预算和2013年度部门决算。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详细公开了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细化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公开内容图文并茂,社会舆情反映平稳。

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将总局直属的华北科技学院的招生信息公开和财务信息公开,以及煤炭总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纳入公开工作范围。在安全生产资质管理信息和安全生产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方面,提出了及时公布安全生产监测检验、安全评价机构、考试机构的资质认定、变更、处罚信息,公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信息,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四是依法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对现有依申请公开的网上办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件45件,其中39件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还有6件正在答复之中。

五是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信息公开。总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办法》中明确了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干部信息在总局政府网站和所在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也对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公告、拟聘人员公告做出了在总局政府网站发布的规定。截至目前,在总局政府网站全年公开人事任免信息27期,做到了全部人事任免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公务员遴选信息做到了及时发布,增强了参与度,提升了透明度。201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做到了全程信息公开,网上报名、统一笔试及面试工作、网上公示等均进行了公开。

六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定密和保密审查责任。印发了《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厅〔2014〕89号),就定密授权、定密责任人、国家秘密确定、变更、解除等作出了要求。制发了《国家秘密定密情况记录表》,修订了总局机关信息公开办法。2014年9月10、11月15分别举办了两次保密辅导讲座,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保密意识、遵规守矩意识,掌握了相关保密知识,提高了保密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