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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化:山东通报两起事故 省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查处2015-10-26 10月24日,山东省政府通报了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21”爆炸事故和山东盛大矿业有限公司“10·22”井下泥沙透出事故。山东省决定,由省政府安委会对这两起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挂牌督办。 近日,我省接连发生两起较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0月21日,位于临沂平邑县的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汪沟生产区手动起爆具生产线401工房发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10月22日,位于烟台莱州市的山东黄金集团盛大矿业有限公司井下-260米水平8号采场发生井下泥沙透出事故,目前已造成1人遇难,7人失联。 目前,平邑“10·21”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莱州“10·22”事故救援正在紧张有序进行。通报表示,这两起事故发生在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有关地方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开展民爆器材和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中存在不认真、不深入、不严格等问题。 省政府决定,立即在全省民爆生产企业开展停产整顿和安全检查,所有民爆生产企业全部停产整顿,全面排查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环节以及工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未经省专家组验收的,一律不得复产。同时,在全省非煤矿山领域立即开展采空区治理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所有采取崩落法、空场法等开采工艺的金属地下矿山,从现在起要全部改造为充填采矿法。采空区凡未崩落充实的,要采取强制放顶等措施进行崩落;不能强制放顶的,要实行尾砂或者废石充填,确保矿井生产安全。 此外,我省还要求切实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标准条件和审查程序,分批恢复试生产。具备试生产条件的企业经当地安监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或县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具备试生产条件的,或未进行试生产前的安全条件确认、未执行化工装置试生产报告制度的,一律禁止试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