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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化:坚持以人为本 推进安全发展2015-12-03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徐博)2015年12月1日是新《安全生产法》施行一周年。在这一年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扎实推进新《安全生产法》,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证。 狠抓宣传培训,安全事故下降 截至今年10月31日,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6%和13.6%,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2.5%和11.8%,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1%和5.1%。 煤矿连续31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民航飞行连续5年、铁路交通连续4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连续27个月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32个省级统计单位有28个单位实现了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有13个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安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安全生产法》颁布以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纷纷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途径,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及法律规定,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为法律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开展新安法专题培训,积极部署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的学习培训,促进全体从业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完善配套法规,调整审批流程 针对《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内容,安监总局及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配套监管措施,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职能转变。今年以来,安监总局还根据新法律的有关规定,完成了63部规章的清理工作,废止4部,修改31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及行政执法工作。 浙江省安监局已经对全省安监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修改了有关权力清单事项。青海省安监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制度,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细化、合并、精简,确定行政权力事项323项,规范编制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26项,明确项目类型、责任处室、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和相应的追责情形,公开服务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据初步统计,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共清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7173件,其中省级清理762件,地市以下清理6411件。 健全责任体系,提高执法水平 2015年以来,安监总局把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作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关键,扎实推进“三级五覆盖”工作。“三级”是指省、地、县三级。 “五覆盖”是指“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全覆盖。 从全国情况看,全国4.16万个乡镇(街道)中,落实“五覆盖”的已达3.65万个,覆盖率87.60%;有工矿企业的行政村共26.98万个,落实19.60万个,覆盖率72.65%。从各地区情况看,福建、海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个省级单位已全部实现“五级五覆盖”。 预防为主,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今年1月至8月份,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3530项,已监督整改2567项,整改率88.3%,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其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405项,已监督整改322项,整改率91.7%,同比增加6.7个百分点。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7月21日,安监总局首次发布煤矿矿长“黑名单”,张光伟、陈胜华等13人终身不得担任煤炭行业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 目前全国32个省级安全监管部门都定期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被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为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各地区要于2016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于2018年底前实现全国联网,并允许社会公开查询。 另据安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至10月份,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处生产安全事故3226起,应结案2410起,已结案2096起,结案率87%。其中,较大以上事故202起,应结138起,已结117起,结案率84.8%,同比增加5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