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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元在广东调研时指出 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 5月13日至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在广东省出席部分省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并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开展调研。调研期间,杨元元与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会见并就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交换意见。 座谈会上,杨元元介绍了总局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改革重点,上海、湖北、广东、广西四省(区、市)分别汇报了本地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创新经验,提出对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建议和修改《安全生产法》的意见。 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等7家市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各自在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和创新做法,并就理顺监管体制、明晰综合监管职能定位、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取消部分行政许可等方面提出建议。 座谈会还邀请广东省审改办、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等在政府、高校、社会组织中从事政府管理工作研究的专家学者参加。专家学者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何做好顶层设计、吸纳基层经验及《安全生产法》修改提出意见。 在听取省市安监部门、基层政府、高等院校、事业单位以及有关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和《安全生产法》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后,杨元元肯定了广东在安全生产立法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先行先试,创造出更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为全国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提供借鉴。结合此次调研情况,杨元元要求《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工作要在落实企业安全的首负责任、职业病防治法与安全生产法的衔接、安监部门在事故调查中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鼓励支持协会技术服务组织发展、明确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赋予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立法一定自主权等七个方面进一步明确。 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总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以及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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