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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化:《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

2017-01-03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十三五”时期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大举措,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规划》的起草背景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特别是《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印发以来,职业病防治体系逐步健全,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用人单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有所减少,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得到改善,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明显减少。但是,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依然严重,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出现,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新挑战。为此,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本《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了战略性、系统性、指导性、操作性,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突出源头治理的原则。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在于前期预防和源头治理,《规划》科学把握职业卫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引导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强化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从根本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二是突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规划》突出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改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序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是突出职业病防治全流程管理。《规划》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注重部门协调和资源共享,在具体工作指标和主要任务中均体现了防、治、保等职业病防治关键环节的有效衔接,有利于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三、《规划》的核心内容

《规划》首先阐述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结《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的工作定位。提出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依法防治、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2020年总体工作目标和10个可量化的具体工作指标,主要任务及实施举措如下: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开展全国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二是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措施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建立完善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三是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网络建设,大力提升基层监管水平。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

四是提升防治服务水平。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是落实救助保障措施。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做好工伤保险与其他保障救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

六是推进防治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规范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提高部门间信息利用效率。

七是开展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健康企业”建设。

八是加强科研及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基础性科研工作和前瞻性研究。开展重点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四、《规划》的落实

为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区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责任考核制度,2020年组织实施终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