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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化:新疆乌鲁木齐市、昌吉州 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现象严重

2017-01-0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组织对新疆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暗查暗访,随机检查16处煤矿,发现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四井田煤矿20165月份被责令停产整顿,但提供的2016年产量报表中仍有煤炭产量,存在违法违规出煤现象。昌吉市宝平煤矿现开拓采区在未构成永久排水、通风系统前提下进入三期工程,开始掘进11901运输顺槽。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二井田煤矿采矿许可证过期,井下2个掘进工作面仍在掘进作业;矿井1404准备工作面布置在采矿许可证圈定的井田范围之外,存在超层越界现象;14021403工作面切眼局部布置在矿井边界以外,且擅自开采矿井边界煤柱。

二是落后产能应退未退,长时间、大规模私挖乱采现象严重。乌鲁木齐名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水西沟东来顺煤矿和阜康市三工建江煤矿核定能力均为9万吨/年,分别位于新疆天山大峡谷4A级风景区和新疆天池5A级风景区内,但均未列入2016-2020年去产能关闭退出计划。阜康市晋泰实业有限公司一号煤矿以井工煤矿之名,行露天开采之实,进行大规模露天私挖乱采,现场拉煤的载重卡车达几十辆。乌鲁木齐名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工煤矿停产,借以开采露头煤炭长达5年之久,开采剥离量达几十万立方,现场发现有多处明火、暗火。

三是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人员定位系统形同虚设。昌吉市宝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开停传感器显示不正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二井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显示的部分馈电开关传感器状态与现场实际不一致;1404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安设风机开停传感器和风筒传感器,不能实现风电闭锁功能;人员定位系统不能准确反应井下人员动态分布和数量,显示数据和实际不符。昌吉市新联煤化工工贸有限公司人员定位系统无法查看入井人员历史记录。

四是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漏洞多。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二井田煤矿1404进风巷及回风巷局部通风机和四道密闭处均未设置瓦斯检查点,未进行瓦斯检查;采区集中运输巷下段(1404进、回风巷之间)存在微风现象,风量、风速达不到设计要求。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二井田煤矿开采自燃煤层,未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新疆兴和煤矿开采自燃煤层,未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未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

五是图实不符,不能反映矿井实际情况。昌吉市宝平煤矿+920m回风上山已掘进50余米,但未填绘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等图纸上。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二井田煤矿14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拐弯处沿原巷道方向超掘了170余米,现已密闭,图纸上未予以填绘。新疆兴和煤矿通风系统图未填绘8煤运输下山局部通风机及7煤回风石门密闭墙。

六是煤矿盯守要求不落实。地方政府未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1号)关于逐矿落实盯守责任的要求,存在包而未盯、包而未查现象,检查的16处煤矿现场均无包矿的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长期停产矿井也未落实巡检制度。

针对以上问题,暗查组要求地方政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对本地区私挖乱采、超层越界、超能力、未经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验收签字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小煤矿“五假五超”等各种非法违法行为,逐矿落实包矿责任,严盯死守,并加快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的淘汰退出力度,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