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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命名表彰上年度国家级安全标准化煤矿2011-06-30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有关规定,国家煤矿安监局对16个产煤省(区、市)申报的330处2010年度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经网上公示和对部分煤矿现场抽查,有319处煤矿符合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条件,现予以命名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煤矿企业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提高已取得的成绩,切实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经验,取长补短,不断创新和深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