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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完成2012年度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

2012-12-17

为进一步巩固开展落实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成果,我厅从2011年11月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省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以标准化建设推动指导渔船落实主体责任。

  

截止12月14日,我省共有7746艘渔船参加标准化建设活动,覆盖率为98.9%;完成自评7010艘;考核确认6616艘(其中评定为二级标准的1061艘,评定为三级标准的5555艘),完成率84.4为%;发放证书5678份;29艘渔船停航停产或不能评级。实现了2012年度全省80%以上渔业船舶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的目标任务。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厅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线,以抓贯彻、抓调研、抓标准、抓规范、抓落实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我省渔船安全本质水平。

  

一是以专题会议贯彻。4月28日,我厅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和部署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同时,在全省渔业安全生产视频及形势分析会上对标准化建设活动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再强调,要求各地以标准化建设活动提升渔业船舶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以专题调研落实。为使评定标准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渔业安全管理的状况,有针对性地规范渔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内容,以及可操作且便于实施,我厅先后两次到试点单位泉州市局调研,了解情况,并多次征求基层和渔区渔民的意见,查阅渔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反复修改考评标准内容和考评细则,形成了较为科学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和考评细则,有效地推动了标准化建设活动。

  

三是以专题培训推动。3月15日,我厅在福州召开了各设区市局安办负责人、具体承办(经办)人员参加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和工作推进会,10月11日,我厅在宁德召开了各设区市局安办负责人全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研讨推进会,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和宁德市局等单位介绍了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探讨了当前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解决的方法,并就下阶段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四是以专项督导推进。为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厅于5月25日-6月1日我厅派出5个督查组对沿海各市和有关县(区)防台防汛工作和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福州、平潭等几个推动不力的单位进行点名批评,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是以专门机构评审。沿海各市、县局分别成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机构,确定若干评审员,分期分批,对船舶所有人已经提交达标申报材料的渔船,组织现场考核,对照评定标准,评定达标等级。目前,全省共有渔业船舶和企业标准化评审机构33个,参与评审人员202人,其中市级评审机构7个,评审人员37人;县级评审机构24个,评审人员157人;远洋渔业企业评审机构1个,评审人员5人;厅属企业评审机构1个,评审人员3人。

  

六是以专项经费保障。我厅投入3万余元印制了5万份《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自评报告暨申请审核表》、《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认定申请审核表》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证书》,进一步加强宣传、指导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