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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工作 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2012-12-19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就是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从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转变。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是重要举措和关键手段。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副局长赵利复作了专题阐述。 总体要求 2015年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问:标准化是一个比较熟悉的词语,具体到企业安全标准化,又有哪些特定含义? 赵利复:企业安全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环境)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这一定义涵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从建章立制、改善设备设施状况、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等方面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是企业实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和衡量尺度。 问:当前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赵利复: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内容非常丰富,意义也非常重大。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标准化建设的主体,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标准化建设,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安全标准化建设包含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三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区不同企业和不同安全生产状况的企业数量,为加强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四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能够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能够有效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问:当前,国家高度重视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主要是基于哪样的考虑? 赵利复: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我国仍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期,安全生产事故仍然多发易发。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就提出了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为此,我省迅速部署,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2010年,国家颁布了《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标志着我国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基本规范》的颁布,促使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同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对标准化建设又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会〔2011〕4号)均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提出了达标时限,其中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达标。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要求,“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 问:结合江苏发展实际,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赵利复: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务院通知》、《国办通知》精神和《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要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促使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有明显增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2011年重点抓好政策法规和评定标准的制定、考评体系的建立及典型示范的创建等基础工作;2012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熟一批、评审一批、公告一批,确保2015年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评审监管 企业自评和第三方评审相结合 问:江苏企业众多,大家都非常关注安全标准化工作。请问安全标准化是如何评审定级的? 赵利复:安全标准化评审分为两个步骤:先由企业根据行业标准或《基本规范》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有资质的外部评审单位评审定级。 安全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其中一级为最高级。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有关事项,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实施;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有关事项,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有关事项,由设区的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问:具体来说,企业如何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 赵利复:企业要按照《基本规范》要求,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制定完善的安全标准化文件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与此同时,企业要严格对照安全标准化文件和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企业达标建设基础档案,加强动态管理,针对存在问题,分类分级,搞好整改。 根据安全标准化建设实际进展情况,企业要及时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申请等级评审。评为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要重点抓巩固、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要着力抓提升、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要督促抓改进,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 问: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有哪些程序? 赵利复: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主要有5个基本程序。一是企业自评。企业要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二是申请评审。企业自评结果达到目标级别时,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评审申请。经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请要求的,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通知评审组织单位组织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三是评审与报告。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经评审组织单位初步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公告;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由评审组织单位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重审,或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评审。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四是审核与公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评审单位提交的、达标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达标的企业,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五是颁发证书和牌匾。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给已公告的企业,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问:如何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 赵利复:这方面,省安委办在制度、措施上做了精心设计。根据国家安委会的指导意见,省安委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安办〔2011〕34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安办〔2011〕38号),对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实施方法、监管责任权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对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评审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 在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中,我省始终坚持采用第三方独立评审的办法,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2011年,省安监局严格考核确认了1家二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7家二级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为切断被评审企业与评审单位的利益关系,省安监局坚持阳光操作,评审组织单位在收到申请二级达标评审企业的材料后,通知申请企业将评审费用缴存到专用账户,待评审结束后,再由评审组织单位把评审费用足额转交给评审单位。所有行业主管部门均不向企业和评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组织单位的工作经费从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事业费中支付。目前,二级安全标准化的评审收费主要参照ISO14000等体系认证收费标准执行;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评审,由各设区的市结合各自实情,参照二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的办法执行。 企业主体 确保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问:目前我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如何? 赵利复: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正在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26375家,已达标企业11012家。其中,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52家,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262家,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10698家。全省非煤矿山已全部达标,危险化学品行业进展顺利,工贸行业速度加快,苏州、南通、扬州、连云港(601008,股吧)4市推进速度较快,符合序时进度要求。 问:已达标的企业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赵利复:安全标准化的实质是持续改进,已达标的企业并不等于进了“保险箱”,也不意味着绝对不会出安全生产事故。但是,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可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可以预防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特别是可以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对已达标企业,我们仍然会严格监管。二级、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出现新、改、扩建项目或变更生产经营场所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调整本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体系,并对调整后的体系自我评定,形成自评报告后,及时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有关部门登记。抽查中发现企业有隐瞒真实情况,出具虚假资料、报告的;有不符合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要求的;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且复评不合格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撤销其相应的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并向社会发布公告。被撤销安全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交回证书、牌匾。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安全标准化企业评审申请。 问:如何将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向深入? 赵利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我们把安全标准化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结合起来,在地区和部门之间已经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在具体工作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分行业(领域)、分阶段组织实施,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对有关评审和咨询单位进行规范管理。要深入基层、企业,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专题服务指导,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维护、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重点。在达标建设过程中切实做到“六个结合”,即与深入开展执法行动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与促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相结合,着力提高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信息化水平;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结合,改善从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与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相结合,加快救援基地和相关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实战救援能力。 问:我们一直强调,要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如何进一步强化这一责任? 赵利复:这个问题很重要,千说万说最终还是要落到每个企业的每个生产环节。企业负责人一定要本着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实现企业高标准达标,力争“零事故”运行。 企业要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做好标准化创建工作。国有企业和行业领先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推动下属单位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原则上以集团公司或上市股份公司为主体申请达标评级,实现整个企业共同达标。大型企业要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在采购招标过程中,逐步把关联企业和配套企业安全达标行为作为必要条件,带动关联企业和配套企业实现共同达标。 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实现“四个一批”: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破坏环境、浪费资源,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一批;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一批;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要促进达标升级,改造提升一批;对在本行业(领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巩固发展一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建立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各市安委办应在每个月末的次月5日前,报送信息数据,每个季度末的次月5日前,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前一季度安全达标进展情况。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推进安全标准化的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准备将达标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把企业达标情况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投资融资和评先推优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提高达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