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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需达标2013-02-1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1月31日发布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政策法规体系。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达不到最低达标等级要求的企业,严格控制贷款。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贷款。 意见要求,加强执法检查。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立法工作,实现依法行政。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等级的工贸行业企业的监管。在企业年检中严格审查企业提交的涉及安全生产的前置许可文件,发现因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被吊销相关前置许可文件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意见明确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支持。经核准公告达到国家规定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符合工伤保险费率下浮条件的,按规定下浮其工伤保险费率,对其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企业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支持鼓励金融信贷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服务。 |